关于建立“贫困生资助基金”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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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09-07-09
关于建立“贫困生资助基金”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周校长提出的不让一个“贫困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号召,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渡过难关,圆他们的求学梦想,同时使贫困学子感受到学校和社会对他们关爱,使他们能够在艰苦的环境下健康成长,为创文明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管委会主任:周家军 副主任:周家明 王兴利  成员:肖扬坤 王启全 周国均 汤宝安 李军 柯昌贵 周祥久 洪明胜  胡连琼  2、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具体管理贫困生资助基金。 主任:胡连琼 成员:殷学军 牛贤爱  阎成山 李育林及各班班主任 三、资金来源、使用及监督 1、来源:资助资金按照教师捐一点(今后教师负责的贫困生帮扶按照教师先将帮扶资金捐到基金会,由基金会来组织实施的模式来运行,学校将按照教师捐款情况来考核各教师的贫困生帮扶工作),学校拔一点(学校在学期初按照核定的数额将资金划到基金会),向社会争取一点的办法来筹集。 2、使用:基金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来组织实施。 3、监督:每学期基金管理办公室向校委会报告一次基金使用情况,并接受财务室监督。 四、资助条件 1、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无谈恋爱、打架等违纪现象; 2、家庭年人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 3、每月生活花费在150元以下; 优先条件: 1、孤儿 ; 2、农民或城镇下岗职工中的单亲家庭; 3、父母一方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或一方身患绝症; 4、低保对象; 禁止条件: 1、家庭有25英寸以上彩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高档消费品的; 2、使用手机、mp3、mp4等高档物品的; 五、评审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村委会关于家庭情况的证明、所在团支部关于其在校表现及花费情况的证明等); 2、班主任写出其在班表现及家庭详细情况的说明; 3、情况核实,基金管理办公室调查核实提交申请学生的真实情况, 4、资格审查,基金管理办公室将核实的情况汇总整理后交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查; 5、公示 6、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签批; 7、资助金发放; 8、受助学生回访; 六、相关规定: 1、申请资助的学生须在每学期的第三个周向基金会提出申请。 2、对已经接受资助,后经查实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除追回资助资金外,并追究相关班级的责任。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