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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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0-12-06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第八条中提出:“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建立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制度。”我校是怎样做的呢?

校长周家军:

《决定》中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要进一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从2006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区不低于20%,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30%。”县委、县政府一贯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县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经常过问、关注学校发展,并在政策及办学经费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决定》指出的“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应该说我校落实地还是比较好的。首先国家对贫困生每人两年3000元的生活费补助全额落实,目前我们正在争取贫困生全部免除学费的政策;二是涉农专业学生实现了全部免除学费的惠民政策;三是我校从学校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并把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作为助学的重要途径。每年我们拿出奖学金10万元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我们还建立了干部包班、教师包人、责任明确的贫困生帮扶体系,每位教职工包联一名贫困生。今年以来,全体教职员工帮扶贫困学生600余人,累积金额达60000余元,切实做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