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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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5-19


关于开展第三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

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文明办,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媒体、网站、通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我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原创作品的创作力和影响力,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招标征集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58号)精神,省文明办决定继续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第三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明办

  协办单位:湖北网络广播电视台

  三、活动时间

  征集评选时间为20163-20169

  四、作品选题

  作品要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题,关注百姓日常生活,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注重价值导向,运用大众化、形象化、具体化的表达方式凝聚思想共识、汇集精神力量,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选题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理想信念。围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大力宣传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引导人民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2.传统美德。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倡导勤劳、节俭、孝敬、诚信、自强、厚德、尚义等道德理念,倡导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使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

  3.改革创新。引导人们发扬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精神,推动大众创业,激发万众创新,为改革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

  4.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人们自觉尊法守法用法。

  5.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志愿文化。

  6.文明风尚。生动阐释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引导人们增强文明礼貌意识,倡导文明旅游、文明行车、文明上网。

  7.生态文明。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人们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五、创作要求

  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做到"美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1.取材方面。突出湖北地域特色,结合我省的地理历史人文、改革发展成就、先进人物事迹等,重点展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以及全省人民在实现"中国梦"湖北篇伟大征程中涌现出的新面貌、新风尚,大力弘扬以道德模范、荆楚楷模为代表的湖北"群星现象"

  2.表现手法方面。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突出湖北元素符号,广泛运用书画、摄影、汉绣、雕花剪纸、版画、麦秆画、年画、漫画、沙画、皮影、泥塑等民间艺术和非遗文化表现形式,提高作品表现力,提升传播效果。鼓励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为公益广告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提升公益广告作品对大众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六、征集方式

  1.作品形式。报送作品分为平面(含书画、民间艺术、平面设计等)、音频、视频(含视频短片、微电影、动漫、flash等)三大类(标准要求见附件1)。

  2.作品选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文明办以及省直各有关单位、媒体、网站、通信企业可通过委托设计、定向制作、公开征集等方式,遴选出优秀作品,统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于2016630日前报送。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可以通过活动专题页面下载报名表于2016630日前按要求报送。

  七、活动步骤

  1.入围作品展播展示201671-7月31)。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初评、复评工作,开通活动专题PC端、手机端页面,展播展示入围作品,同步开展微信点赞投票活动。

  2.评选表彰201681-8月30)。结合微信点赞结果,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确定获奖作品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后予以通报表彰。

  3.推广宣传20169月)。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统一纳入我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库,常年在全省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刊播展示。特别优秀的作品将优先向中央文明办推荐。

  八、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按照作品类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根据各单位组织报送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1.平面类:

  一等奖1名,奖金或奖品:8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或奖品: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或奖品:2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或奖品:1000元。

  2.音频类:

  一等奖1名,奖金或奖品: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或奖品: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或奖品:1000元;

  优秀奖4名,奖金或奖品:500元。

  3.视频类:

  一等奖1名,奖金或奖品: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或奖品:7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或奖品:4000元;

  优秀奖6名,奖金或奖品:2000元。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明办要高度重视公益广告征集评选工作,切实加强与本地文联、书协、美协、民协、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等部门、团体的沟通联系,广泛动员各类书画名家、民间艺术家、非遗传承人及艺术院校、广告设计公司开展个人、集体联合创作。要充分利用好当地现有的书画、摄影等艺术精品进行后期加工,努力提高作品的创作、制作水平。省直各有关部门可结合自身工作宣传需要,采取委托设计、定向制作等方式设计制作一批有针对性的公益广告。省直各主要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示范作用,组织专业人员广泛参与公益广告设计创作。

  2.加大活动宣传。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期间,各级各类媒体要及时对全省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省直各媒体自20163月至20166月每月刊播一次征集评选活动通知,所占版面、时段等纳入每月"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播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各地文明办要积极组织本地媒体定期、持续地对征集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

  3.狠抓作品质量。各地各部门要加大作品审查力度,严把质量关,确保报送作品符合《广告法》和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要求,真正把体现本地本部门地方特色、行业特色的作品推荐上来。

  4.增强版权意识。各地各部门要事先将征集要求和有关事项告知投资人、创意人、制作人,明确参与人的肖像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定权利义务。创作单位及个人要坚持原创,杜绝侵权,禁止一稿多投和重复获奖。如存在涉嫌抄袭、模仿、一稿多投和将已在其他征集活动中获奖作品进行重复投稿等行为,责任自负,并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作品一经采用,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的使用、修改、拍摄和无偿刊播等权利。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附件:1."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报送方式和标准要求

  2."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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