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郧西县教育系统2014年度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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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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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郧西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郧西县教育系统2014年度工作考核方案》的

       

西政督〔20147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各股室站:

《郧西县教育系统2014年度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局领导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郧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郧西县教育局

2014115

 

 

 

郧西县教育系统2014年度工作考核方案

 

为全面评价学校一年来的整体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把年度考核作为衡量业绩、科学评价、促进交流、推动发展的平台,特制定本年度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核内容

按照《2014年度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年终考核细则》、《2014年度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平时考核细则》和奖惩分内容及标准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办法

2014年度教育工作考核采取局领导班子考核、平时考核、年终考核和记奖惩分结合的办法进行。局领导班子考核、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分别以10%30%60%的比例计算得分,同时,将各单位奖惩分合并计算后记入该单位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将作为最终结果落实奖惩。

1、局领导班子成员考核

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临时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进行打分。

2、平时考核

由各职能股室站按照《2014年度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平时考核细则》,根据各学校常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3、年终考核

县教育局成立2014年度教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领导小组,组建考核专班,按照《2014年度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年终考核细则》,对各校进行集中考核。

4、奖惩分

1)奖分内容及标准

①本年度成功承办教育工作省、市级现场会的,分别奖3分、2分。

②本年度乡镇教育工作经验在省、市级以上会议上交流推广的,分别奖3分、2分。

③本年度通过招商、县直单位(企业)帮建、成功人士捐资等措施争取资金或物资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或资助师生学习生活的,每20万元奖1分,封顶5分(争取的项目资金和2014125日县慈善会、县教育局组织的现场募捐资金以及没有印证件或无法印证的援建资金,不在奖分之列)。

2)惩分内容及标准

①本年度辖区内学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每一起惩2分;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②本年度辖区内教职工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的,1人次惩1分;因学校管理制度不健全、学校管理不善教职工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的,1人次惩2分;受到刑事追究或处罚的,1人次惩2分;因学校管理制度不健全、学校管理不善教职工受到刑事追究或处罚的,1人次惩4分。

③上级下拨的各种教育经费被截留、克扣、挪用的,每出现1例扣5分。

④全县2014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迎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反馈中,督导组指出的问题,涉及所抽查乡镇(场、区)的,每条惩1分;存在问题较大,导致未能通过省级督导评估验收,涉及所抽查乡镇(场、区)的,年度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⑤本年度辖区内学校教职工计划外生育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结果使用

1、对考核优秀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年度考核中,综合得分位居前列的县直学校(含民办学校)、乡镇(场、区)中心学校领导给予表彰奖励,具体指标为:县直学校(含民办学校)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乡镇(场、区)中心学校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2、对综合考核名次处于后三位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由局领导对学校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3、学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确定等次以及提拔、使用、奖励的重要依据。同时,考核结果也将作为省、市、县表彰指标的分配、职称晋升名额的分配等的参考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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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