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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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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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教发〔201880

 

郧西县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1219日全省学校寒假前后主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1212日市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185),《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18233)精神,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岗位责任

年末岁首往往是各类安全事故多发期。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增强危机意识、紧迫意识、责任意识,做好总结梳理,查缺补漏。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化解风险,有效履职尽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县各校园安全工作形势总体平稳,为新年、春节及“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全面排查隐患,化解涉校矛盾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管控力度,从即日起认真再组织一次拉网式隐患大排查活动。要重点检查校园危化品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特种设备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学生欺凌与暴力、食品卫生安全等重点隐患。对发现的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或者整改难度较大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完毕。要认真防范校园及周边冰雪天气地质灾害。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做好涉校矛盾排查化解,切实防范社会矛盾引发校园安全事故。

三、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关爱工作

各学校在期末放假前,重点做好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拥挤踩踏、防偷盗、防诈骗、防流行性疾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做好学生保暖取暖工作,教育学生正确用电用火用气,切实做好火灾防控与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开展问题学生心理疏导,关爱问题学生,切实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要通过校园广播、知识专栏、主题班会、家长会和安全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提前做好安全预案,报属地公安、中心学校备案。要针对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各类重大活动多、人员流动性大、气候变化快和灾害性天气常有等特点,教育学生注意出行安全,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船,特别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等非法客运车辆和船只等。

四、建立应急机制,加强值班巡逻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情况要反应及时,处理迅速。要成立相应舆情应对专班,统一报送口径,妥善发布相关信息。

各学校要做好元旦、寒假、春节期间的带班、值班和护校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加强门口安全保卫力量,强化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格落实门禁制度,严防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要保持假期、春节期间信息畅通,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郧西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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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