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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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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教函〔2019〕3号
郧西县教育局
关于2019年春季开学工作督办检查的
通 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各股室站:
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开学工作情况,促使我县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均衡、优质发展,县教育局决定对春季开学工作进行全面地督办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月20日至2月22日。
二、检查内容
按照县教育局春季开学工作会议要求,围绕《郧西县教育局2019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相关表册》(见附件)中的内容,全面开展检查。
三、检查方式
1、2月20日至21日,各校组织自查,乡镇中心学校包联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蹲点督导;
2、2月20日至22日,各股室站(责任督学)到所包联学校(所督学校)进行督办检查,并将所填表册、各单位工作亮点及存在的问题上交相应的职能股室站;
3、2月25日,召开开学检查工作汇报会,各股室站(责任督学)结合职能工作、包联工作,汇报开学工作情况。
四、检查要求
1、乡镇(学校、幼儿园)自查。各乡镇(学校、幼儿园)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改,形成乡镇、学校(幼儿园)书面自查报告,并认真填写开学相关情况统计表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对辖区所有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办检查。
2、股室站(责任督学)实地检查。各包联乡镇(学校、幼儿园)股室站(责任督学)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师生等形式,依据开学工作检查内容对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开学工作进行逐校逐项检查,审核并填写所有检查表册。
3、教育局组织抽查。学校自查、股室站(责任督学)督办检查结束后,教育局将组成工作组,随机抽查各乡镇(学校)开学工作情况。
4、检查结果的使用。本次检查既是开学工作的例行检查,又是对各学校绩效考核的过程性评估,检查结果将作为重要内容和依据之一,纳入年度考核。局工作组抽查中,发现乡镇(学校)、股室站(责任督学)因开学组织工作不力,没有尽职尽责,导致出现重大纰漏的,教育局将对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校长、股室站负责人(责任督学)同时追责。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附件:郧西县教育局2019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相关表册
郧西县教育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