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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教发〔2019〕14号
郧西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引导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促使我县教育教学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根据《2019年全市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2019〕18号),特制定《2019年全县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9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2、师德典型人物简历表
3、师德典型人物基本情况一览表
4、2019年师德师风惩处情况统计表
5、师德师风建设学习资料参考目录
6、郧西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
郧西县教育局
2019年3月25日
郧西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印发
附件1:
2019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的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牢固树立郧西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 《2019年全市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十教发【2019】18号)、《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当前师德师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倡导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的高尚师德,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
1.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准确理解把握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执着于教书育人,做到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学习、深入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教师热爱祖国、奉献教育。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扎根郧西,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2.学习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围绕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各单位要合理制订学习方案,充分利用专题学习会、组织生活会和学习交流会等形式,安排专门时间,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师德师风建设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见附件2)。
3.逐级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县教育局与各中心学校及县直学校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学校领导每学年要与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学校要与教师签订《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承诺书》。
4.开展师德师风集中宣誓和公开承诺活动。各单位每学期要开展一次师德师风集中宣誓和公开承诺活动,并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宣传橱窗的醒目位置,要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校要做好九月的“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月”活动的安排,设立“师德讲堂”、开展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
5.结合省开展“准则伴我行”2019全省师德建设系列活动,开展以“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或征文评奖活动。
6.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者培训和新教师的师德教育培训。
(二)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
7.制定一套教师“负面清单”。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郧西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负面清单”》,结合实际,细化教师从教行为准则,制定“负面清单”,“清单”内容要具体、明确、可评价、可操作。要让广大教师认识到“负面清单”是教师不可逾越的底线。
8.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在队伍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师德安全就是最大的安全,对于师德师风有突出问题的单位,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师德考核中“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参加评优晋级,两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聘。
9.建立师德师风联防及责任倒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师德师风联防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师德师风安全排查和师德考核不到位的或者因情面问题出现考核不公平问题将实行联防责任追究,对出现师德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
(三)开展选树师德典型活动
10.结合省“寻访荆楚好老师”的活动,继续开展县级师德先进典型及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活动(另行发文通知)。通过道德讲堂宣讲、巡回展讲等方式,加大对师德先进人物宣传力度,弘扬先进事迹,展现新时期教师队伍新形象,传承“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优秀道德品质。
(四)开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专项治理活动
11.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以“治理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参与办班辅导、参加谢师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为重点的“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各校要建立治理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内容,完善治理措施。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本单位“教师从教行为”治理的风险点和防控点。在开展经常性教育提醒的基础上,严肃处理查证属实的相关人员,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相关学校的领导责任。要认真开展整改落实,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构建长效机制,切实防止问题反弹。
(五)加强监督和考核
12.完善师德师风监督平台。各单位要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箱和监督电话,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评议,适时开展师德师风评议活动,及时查处师德师风问题。县教育局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为0719—6221305,举报邮箱为3574215579@qq.com,接受社会监督。
13.严格师德师风考核。各单位要依据《郧西县中小(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指导意见》对每个教职工进行考核,将教师社会失信行为纳入师德考核内容。按时向教育局上报考核结果和受到师德师风处理人员处理结果。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教育局依据《郧西县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考核评估细则》(西教发【2016】19号),每年12月份对各单位的师德师风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
14、制作教育系统《监督前哨》(师德师风警示教育片)
专题片,及时曝光违反师德师风的人和事。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认真谋划,根据目标任务精心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形成权责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目标落实。
(二)注重创新,确保实效
要坚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的师德师风建设新方法、新途径。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用新颖的活动载体吸引教师,要与推动与落实学校党建工作、安全工作、普法工作、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广大教师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把握时间节点,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材料
1. 2019年4月15日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将本地、本校本年度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方案、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上报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
2. 2019年4月30日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将本地、本校开展师德师风集中宣誓和公开承诺活动情况上报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
3. 2019年6月30日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将本地、本校开展师德师风行为规范学习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晒清单”活动的自查、整改情况上报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
4. 2019年7月15日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将本地、本校上半年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教师失德行为惩处情况上报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
5. 2019年9月20日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将本地、本校本年度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师德典型材料(见附件2、3 )、典型宣传情况上报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
6. 2019年12月15日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将本地、本校开展的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情况、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文件、考核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师德师风惩处情况统计表(附件4)上报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
附件2:
师德典型人物简历表
单位(公章) 乡镇 学校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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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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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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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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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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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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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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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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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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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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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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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主要荣誉(按荣誉、时间、颁发单位方式列举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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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师德典型人物基本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教龄 |
职称 |
任教 学科 |
工作单位 |
已获得的最高级别表彰或称号 |
事迹 关键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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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电子稿上交格式为excel文件。
附件4:
2019年师德师风惩处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惩处事由 |
惩处时间 |
惩处结果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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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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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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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电子稿上交格式为excel文件。
附件5:
师德师风建设学习资料参考目录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可参阅教育部相关网址http://www.moe.gov.cn/jyb_xwfb/xw_zt/moe_357/s7865/s8417/)。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鄂发【2018】23号)。
四、《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
五、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的教师专业标准。
六、《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2008】2号)。
七、《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
八、《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
九、《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
十、《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
十一、观看教育系统《监督前哨》警示片和《郧西县教育局“十个严禁”》。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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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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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内容 |
负面清单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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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坚定,依法执教 |
1、不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学习党的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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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在网络散布谣言或不当言论,恶意诽谤、诬陷他人,无凭无据或捏造事实举报他人诽谤、诬陷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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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公共场合发表有损教育教师及教育形象的言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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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与集体或其它违法违规上访,越级上访或出于私利非法信访,参加非法组织或迷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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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明执教,爱岗敬业 |
1、上课之前不备课,课堂效果差,或授课出现知识错误、政治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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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批改作业,不辅导学生,或批改不认真,存在明显错误(错批错改、漏批漏改,一字批语,讽刺、挖苦等侮辱性批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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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擅离工作岗位,擅自停课、缺课、调课、迟到、早退、拖堂等。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聊天、干私活,搞与工作无关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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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拒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工作量达不到学校规定。不履行安全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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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工作不负责,马虎支应,管理学生简单、粗暴,教育学生不讲究方法,引起大部分学生及家长不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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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课期间接电话或打手机,工作日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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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改错作业、出错试题、泄露试题、擅改学生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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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 |
1、对待学生冷酷、粗暴,体罚、辱骂学生,讽刺挖苦、侮辱学生人格,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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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歧视、排斥学困生,对辍学学生不家访,不劝学。动不动拒让学生上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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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散布有害于学生成长的消极落后言论和不健康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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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对学生放松管理,由此引发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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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勤奋学习,业务精通 |
1、不学习,不研究,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质量低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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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按规定落实教学“六认真”,讲公开课、汇报课等推三阻四或敷衍塞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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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和训练,将教师应做的大量工作转嫁给学生或家长,严重增加学生负担,导致大部分学生厌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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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尊重他人,团结协作 |
1、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或集体声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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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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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不协作,相互拆台、推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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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尊重家长,争取配合 |
1、训斥、指责学生家长或与家长吵架、打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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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学生家长态度冷漠,对提出的意见置之不理,拒不改正工作中的错误做法,引起学生家长及群众不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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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期不做家访或极少家访,不与家长沟通,对特殊人或事不做针对性汇报和处理,方法简单,导致或引发不应有的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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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情操高尚,为人师表 |
1、参与赌博活动(熬夜打牌)及政府明令禁止的其他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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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因不良行为在学校内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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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穿奇装异服或衣着不得体,行为言语不文明,严重影响教师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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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教师单独给女学生谈话、补课或借其他机会挑逗、诱导、强迫猥亵女学生,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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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志存高远,廉洁从教 |
1、课上不认真教学,把课上应教会的知识留到课外,对所教学生搞有偿家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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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乱收费、乱办补习班或兼任社会人员办班的教师并从中牟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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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和宴请,强迫和诱导学生为自己干私活,过生日、节日送红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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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以及其他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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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健康教育,情系师生 |
1、存在心理不健康或有重大疾病影响教育教学工作或有损学生身心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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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存在债务及其他民事纠纷或有社会有重大矛盾,影响各类关系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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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三困生”不建帮扶档案,无帮扶措施,歧视“三困生”,不定期家访,不对“三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拒绝“三困生”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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