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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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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
为了落实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转发《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朝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让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有成就感和获得感,通过国家奖学金评选活动对全校学生进行励志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落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广泛深入宣传,造成正确舆论导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出来,享受国家奖学金,达到励志育人效果。
二、成立评审委员会
主 任:王吉铁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主任:殷均忠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余秀锐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陶富斌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工会主席
成 员:徐文山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务处主任
宋方祥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学工处主任
张豪义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财务室主任
高 飞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务处副主任
谢合先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财务室工作人员
朱美波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高三年级主任
李先成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高二年级主任
三、评审程序
(一)宣传发动:(10月13-14日)
制定方案,召开部署会,组织师生学习文件,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班会和师生大会等途径进行深入广泛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
(二)推荐初审:(10月15—16日)
1、推荐名额:在籍在校同年级同专业达两个班(含两个班)规模的可推荐1名候选人。
2、推荐程序:按照省分配给我校预评名额分配到年级组,各年级组召开班主任会议,由班主任在班内根据评审条件推荐最优秀的学生。年级组对班级推荐对象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建议名单,上报教务处。
(三)终评公示:(10月17-22日)
1、终评:由教务处对年级组的建议学生进行各方面条件核实,上报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终评,确定拟上报名单。
2、公示:学校对拟评审上报国家奖学金对象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由班主任负责指导、收集、整理拟上报的学生各项资料,形成不少于2000字的典型材料,并于10月22日上报教务处审核。
(四)汇总上报:(10月23日-25日)
财务室对评审委员会终评学生提交的资料按要求进行整理,形成评审报告,于10月23日上报县教育局,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10月25日上报市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精心组织。
将国家、省等相关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和文件在校园网站、学校公开栏、微信群、QQ办公群进行发布和宣传,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和班级班会上进行政策解读,让国家奖学金政策深入师生心中。
2、统一规范、严格评审。
在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教务处组织年级组按照规范,严格评审,公开、公平、公正的将最优秀的学生评选出来,相关班主任要收集、整理最优秀学生印证资料,指导学生撰写不少于2000字质量较高的典型事迹材料和规范填写相关申报表格。
3、各负其责,责任追究。
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各自的职责,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若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树立典型、励志育人。
教育部评审通过的获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校将组织隆重的颁奖仪式,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号召全校学生进行学习,向生源学校发送喜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达到励志育人的效果。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201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