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中职学校开展在线学习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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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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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中职学校开展在线学习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十堰市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学生开展在线教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各中职学校要制定安排好教学计划和课表,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一校一案”精神,合理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方案》,先按推迟一个月开学制定(2月10日至3月10日)。具体内容包括:
1.中职学校以专业或年级为单位,制定出“在线教学工作计划和课程安排表”。
2.充分利用在线资源和学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展教学。文化基础课程教师要建课程教学微信群或班级QQ群,做好学生的学习答疑,确保学习“不断线”,同时要指导学生在线自学、完成作业。教务处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在线监督,确保教学保质保量完成。
3.教务处和学科教师要向学生告知在线课程资源及平台情况,或者本校数字化教学资源所在平台情况和平台维护人员。
二、各中职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方案》和在线教育联络人名单,在2020年2月6日前报送市教科院职教研究室,联系人:李有林。联系电话:13971913505。QQ号:273857291。
十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