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文件关于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暨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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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3-05-14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文件

西职【2013】31号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关于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暨就业安置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试  行)

学生顶岗实习暨就业安置工作是学校工作中极其重要的工作环节,事关学校生存与发展,认真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暨就业安置工作,是树立学校形象,彰显办学实力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及就业安置工作,确保学生能够进入管理规范、信誉度高、工作环境优、薪资待遇好的单位顶岗实习或就业,使学生能够得到良好的学业技能提升和职场人生锻炼,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市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尊重学生意愿,积极创新思路,巩固拓宽实习(就业)渠道,全力打造高质量、稳定的学生顶岗实习及就业基地。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吉铁

副组长:李  军

成  员:王兴利  王正兴  朱美秀  汤宝安  殷均忠

  张昌涛  陶富彬  余秀锐  洪明胜  孙善福

  王荣根  刘会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办公和相关工作方案的实施。

主  任:翁大伟

副主任:王明海

成  员:黄永山  余炳兰  何  伟

三、相关规定

(一)学校学生的顶岗实习暨就业安置工作,统一由学校就业安置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禁止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向外输出安置学生,一经发现,除按学校相关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从严追究班主任、包联领导及包联教师的责任。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相关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凡未到就业安置办公室办理正式顶岗实习或就业安置等相关手续而私自外出的学生,学校不负责该生的生活补贴、学费减免、毕业证书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二)安置顶岗实习或就业的对象必需是在校读满两年的学生,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在校就读必需达两年半。未达到就读时限的学生不得随意向外输出安置。

(三)就业安置办公室负责对实习或就业安置企业进行考查,确保学生实习或就业工作环境、薪资待遇、人身安全等方面有保障。考察合格并报经学校批准后,就业安置办公室必须与企业签订正式的《就业安置合同书》,明确将要安置学生数额及学校、企业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四)所有安置对象必需按照就业安置办公室的要求,书面向学校写出请求安置就业申请,有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字同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交相关原始证件交安置办验审。验审通过,学校和安置对象及监护人签订就业安置(或自主择业)协议书。

(五)安置对象必需提交相关资料,交清必要的费用,由班主任整理好相关档案,集中上交到安置办公室。凡在学生就业安置工作中,私自向学生收取费用,学校将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六)学校选派有经验有责任心的教师护送学生进企业,协助企业及时办理好学生入厂手续,处理各种偶发事件和学生在工作期间的维权工作,在学校领导下创造条件满足部分学生的合理就业需求(如:因工作不适应需要和二次调整就业安置等)。跟踪服务结束后应及时用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和合理化建议,以利于今后的顺利开展。

(七)在护送学生进厂的工作程序中,护送人员应做到:(1)手机24小时畅通;(2)护送人员和被护送的学生随时同在;(3)护送人员不得借机寻亲访友,游山玩水;(4)护送人员应严守财经纪律,返校后应及时结清相关帐目,所有条据同行人员共同签字后有效。凡未按相关规定操作,学校将视其情节,不予核销相关支出或不予其相关出差补助。

(八)相关补助

1、护送学生的工作人员生活费自理,学校按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2、护送学生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据实报销,其中,住宿费每天不得超过180元;

3、护送学生期间的通讯费:15天内按200元的标准报销;超过15天的每天另按1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此项费用由带队领导或就业安置办统一调节使用。

4、住实习单位跟踪管理工作人员,学校按每人每月2500元的标准予以包干补助,其中包括实习单位支付的工资及生活、通讯等费用。不再享受学校的课时津贴。

四、严格考核

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理念,学校对顶岗实习及就业安置对象将进行严格考核,并由此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分为:

1、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的基础文化知识考核;

2、学工处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的思想行为规范考核;

3、技培办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的专业技能等级考核。

各种考核分A、B、C三个等次,学校将根据考核等次情况,分批次、分等次进行安置,凡在校内因违纪受到处分且尚未被撤销处分的,学校将不予安置。

五、精心组织

就业安置工作头绪多、任务大、风险大、涉及面广,必须精心组织,分步实施。

1、学校派专人对有意向安置就业的企业必须进行实地考察,签订相关就业协议,并将相关情况向学校就业安置领导小组汇报,经就业安置领导小组讨论准予后,安置办应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和毕业生公式企业生产产品、员工工作环境、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等,使就业安置工作透明公开。

2、经考核合格的安置对象必须书面向学校提出就业安置申请,经法定监护人亲自签字同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推荐,并提交相关原始证件交安置办验审后,学校和安置对象及其监护人签订《就业安置协议书》。

3、根据企业用人数量,专业限制及男女生比例等要求,安置办对安置对象进行集中面试和体检。

4、应届毕业班班主任应按所在班级实际人数分类(含自主择业者)整理好相关档案,集中上交学校就业安置办公室。

5、自愿申请学校统一安置学生除缴纳必须的路途费用外,还必须备足一个月的生活费用以及相关应聘必备的照片和文具用品。

6、安置办公室负责联系学生就业安置的所需车辆,车辆必须有正式营运资质的正规营运公司派遣,以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六、跟踪服务

1、就业安置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本着应届班主任陪送的原则,学校还必须选派有经验有责任心的教师护送学生进厂,以协助厂方及时办理学生入厂手续,返校后应及时用书面形式向学校作本次学生就业安置汇报。

2、本着“扶上马,送一程”的指导思想,根据工作需求,学校应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有独立工作能力的教师驻厂跟踪管理与服务,以处理各种偶发事件和学生在工作期间的维权工作,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满足部分学生的合理就业需求,对因不适应工作环境的学生进行二次调整安置。跟踪服务结束后应及时用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利于学校就业安置工作地顺利开展。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顶岗实习  就业安置 工作  实施意见

  抄送:各处室、各年级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2013年4月1日印发

共印38份